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524执105号
***、晋城市广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晋城市广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8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将被执行人晋城市广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帐户内存款180000元强制扣划。本院已将该执行案款转付申请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晋0524民初49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