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海建设有限公司

常州畅羚轻工产业园有限公司、江苏**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81执4513号 申请执行人:常州畅羚轻工产业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5810496379,住所地江苏省溧阳市上黄镇扬子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江苏**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13755539XP,住所地江苏省溧阳市南渡镇中心街228号5幢(北边)第1间。 法定代表人:周淑贤,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55年1月18日生,汉族,江苏省溧阳市人,住江苏省溧阳市 常州畅羚轻工产业园有限公司与江苏**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苏0481民初7279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于2022年11月02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