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广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东营广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523民初1250号
原告:***,男,1967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东营市东营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光营,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树田,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东营广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红河路219号创客中心2号楼2楼221室。
被告:成新林,男,1975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东营市东营区。
被告:崔永亮,男,1982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饶县。
被告:刘天亮,男,1979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饶县。
被告:马洪德,男,1949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广饶县。
被告:王道进,男,1974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东营市东营区。
被告:崔洪连,男,1954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广饶县。
被告:崔兵,男,1983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饶县。
被告:崔建辉,男,1982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饶县。
被告:吕文峰,男,1991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广饶县。
被告:燕奎民,男,1970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饶县。
被告:刘文龙,男,1954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饶县。
被告:王华山,男,1966年3月7日出生,住广饶县。
被告:崔光辉,男,1996年7月25日出生,住广饶县。
被告:王建伟,男,1982年12月5日出生,住广饶县。
第三人:东营市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饶县滨海新区。
原告***与被告东营广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新林、崔永亮、刘天亮、马洪德、王道进、崔洪连、崔兵、崔建辉、吕文峰、燕奎民、刘文龙、王华山、崔光辉、王建伟、第三人东营市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3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4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东营广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新林、刘天亮、马洪德、王道进、崔洪连、崔兵、崔建辉、吕文峰、燕奎民、刘文龙、王华山、崔光辉、王建伟、第三人东营市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自愿撤回对被告东营广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新林、刘天亮、马洪德、王道进、崔洪连、崔兵、崔建辉、吕文峰、燕奎民、刘文龙、王华山、崔光辉、王建伟、第三人东营市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诉讼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东营广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新林、刘天亮、马洪德、王道进、崔洪连、崔兵、崔建辉、吕文峰、燕奎民、刘文龙、王华山、崔光辉、王建伟、第三人东营市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判员  范绍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常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