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303民初4996号之一
原告:山东云博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西涯村20号。
法定代表人:韩艳明,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告:淄博马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中心大街中段。
法定代表人:韩森。
原告山东云博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淄博马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6日立案。原告山东云博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山东云博建材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云博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279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山东云博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张学敬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王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