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303民初9276号
申请人:山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路南张店区政府对面鑫城中心公寓A幢1**010908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淄博马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张店区***中心大街中段。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人山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淄博马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2年11月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被申请人淄博马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银行(或信用社)的存款30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马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银行(或信用社)的存款30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