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展(北京)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与和展(北京)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5民初68209号
原告:***,男,1973年2月5日出生,户籍地黑龙江省北安市红星农垦社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英,女,1970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黑龙江省北安市红星农垦社区,原告姐姐。
被告:和展(北京)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原告新***与被告和展(北京)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2021年10月20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  李佳佳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  杨 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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