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6执保746号之一
申请人: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
法定代表人:曹世栋,村主任。
被申请人:山东大地园林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开发区魏北路西首。
法定代表人:孙红卫。
申请人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村民委员会与被申请人山东大地园林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的(2022)鲁0306执保746号执行裁定书于2022年7月2日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大地园林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山路支行账户5319********人民币207448.80元。申请人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村民委员会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保全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村民委员会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保全完毕。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方力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日
书记员 侯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