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2325执539号
贵州省贞丰县民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贵州典宗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典宗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贞丰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贵州省贞丰县民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典宗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典宗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贞丰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21777.5元及违约金、保全费。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申请执行标的921777.5元及违约金、保全费,上述款项申请执行人已领取。至此,贵州省贞丰县民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325民初95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