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陕西华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甘肃怡万里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陕0112民初19523号

 

原告:陕西华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甘肃怡万里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陕西华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怡万里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0日立案。原告陕西华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陕西华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焦秋景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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