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宏图建筑有限公司

***、***、***与朔州市宏图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洮南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吉0881执48号
***、***、游雪梅:
朔州市宏图建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朔州市宏图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6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已于2018年4月19日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朔州市宏图建筑有限公司用洮南市古树花园小区三套楼房(1号楼西1单元501室、面积123.46平方米;1号楼西1单元601室、面积123.46平方米;1号楼西3单元602室、面积82.15平方米)折价460000.00元,以物抵债,抵顶欠陈彩燕、***、***全部欠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权利,现已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同意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游雪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吉0881民初126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