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北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北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鄂0691执68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湖北北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航建设公司),住所地襄阳市高新区春园路**。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49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天门市多祥镇多祥街**。公民身份证号码4290061949********。
将被执行人***,男,1946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住天门市竟陵钟惺大道**民身份证号码4290061946********。
将被执行人***,男,1956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天,住天门市多祥镇利民街**身份证号码4290061956********。
关于申请执行人北航建设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8年8月10日作出的(2018)鄂0691民初73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30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何波
代理审判员*路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