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81民初9888号
申请人:苏州大墅尚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常熟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0645157248。
法定代表人:由伟壮。
被申请人:苏州盛世看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常熟市黄河路**佳和商业中心**92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091524407J。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苏州大墅尚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苏州盛世看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7月3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苏州盛世看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常熟市**宣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苏州大墅尚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万元,或查封、扣押与此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