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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淄博某某建设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等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鲁0305民初4928号 原告:***,男,1966年3月6日生,汉族,现住淄博市张店区。 被告:淄博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临淄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原告***诉被告淄博某某建设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已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起诉。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