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吉建工有限公司

山东安吉建工有限公司与山东君睿置业有限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0523民初4591号
原告山东安吉建工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君睿置业有限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30日立案。原告山东安吉建工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山东安吉建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朱景明
法官助理张涛 书记员郭汶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