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赛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申请执行内蒙古新赛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内0602执2888号
申请执行人:***,女,住址:鄂尔多斯市。
被执行人:内蒙古新赛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法定代表人:赵秀芳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内蒙古新赛尔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东劳人仲字{2019}188号裁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娜和雅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赵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