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浙1003执恢461号
申请执行人台州市博展门窗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桔乡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台州市博展门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桔乡建设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2014)台**民初字第00188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原执行案号为(2016)浙1003执2431号,恢复执行案号为(2018)浙1003执恢461号]。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