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93执246号
王蔓、***、吉林省巡遥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蔓、***与被执行人吉林省巡遥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依据为长春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长新劳人仲裁【2021】第399号仲裁裁决书。法律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认可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得到全部实现,双方再无其他权利义务争议,申请予以结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长新劳人仲裁【2021】第399号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