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224执1726号之三
****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7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利息及其他费用并到院申请结案。至此,****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224民特4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