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兴达现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腾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胜利油田兴达现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502民初4186号

原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区济宁路12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2786127504X。

法定代表人:叶才奎,经理。

被告:胜利油***现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胜利工业园现河路2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381779105。

法定代表人:王西武,总经理。

原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胜利油***现河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1日立案。原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72元,由原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杨江娇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  孙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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