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正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大庆市正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604执3621号
孙大方、大庆市正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孙大方与大庆市正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1)黑0604民初34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本案案款14496.00元,申请执行人孙大方认可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