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海州区郁洲南路恒安花园工地工程西门外往外运输工程渣土过程中,存在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的行为,依据《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违反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被罚款人民币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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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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