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达建设有限公司

洞口月溪混凝土搅拌站、湖南东达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525执583号
申请执行人:洞口月溪混凝土搅拌站,住所地:洞口县月溪镇禾力村大凉山组。
被执行人:湖南东达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邵阳市双清区柏林国际9栋1单元21楼210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洞口月溪混凝土搅拌站与被执行人湖南东达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洞口月溪混凝土搅拌站与被执行人湖南东达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湘0525执58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同改
审判员  张积华
审判员  陈 平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龙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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