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牛建建设有限公司

江都区樊川镇川扬砂石场与江苏牛建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012执1440号
江都区樊川镇川扬砂石场、江苏牛建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都区樊川镇川扬砂石场与被执行人江苏牛建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并划拨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合计执行到位案款94465.00元(含本案执行费1298.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向本院出具申请,申请在收到案款94465.00元后本案按执行完毕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