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鄂9004执1822号
申请执行人***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湖北万星置业有限公司:
原告***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万星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5日作出的(2019)鄂9004民初372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事项为:被执行人湖北万星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261160.44元及利息。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北万星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国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束。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