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雄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陕西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327执224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雄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陕西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雄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陕西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06734.04元,受理费1498元,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109733.04元,本院已于2023年5月15日将该款106734.04元及应退受理费1498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陕西雄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执行费1501元已交至本院。至此,陕西雄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陕0327民初9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