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某某建设有限公司与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405执1015号
申请执行人:湖***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衡阳市蒸湘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衡阳市珠晖区。
法定代表人:***。
关于湖***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湖南省湘衡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4月19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5月25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