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鸿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某某、某某与被执行人湖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1222执827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20)湘1222民初15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21日向我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强制履行完生效判决全部标的款义务。现本案已于2020年12月10日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