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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1222执827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20)湘1222民初15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21日向我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强制履行完生效判决全部标的款义务。现本案已于2020年12月10日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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