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宏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因场所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中均不存在2023年1月至4月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送风及排烟系统、声光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以及消防供水设施的测试操作记录,公司出具虚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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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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