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山县四方植物油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光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豫1522执1716号
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山县四方植物油有限公司: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山县四方植物油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6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7248元,其中,执行款56500元,执行费748元。本院已于2021年11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至此,河南振华工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522民初48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