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富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富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佳兆业地产(辽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102执8146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富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佳兆业地产(辽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辽0102民初2403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偿还全部欠款,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证明 执行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包 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