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泰然荣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源奇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粤0606执18640号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源奇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滘镇莘村西工业25号之二。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深圳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龙田社区吓陂居民小组右边第三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4年1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 关于申请执行人佛山市源奇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深圳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22)粤0606民初29216号民事判决书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6民终349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属主动履行,总执行金额445495.98元(含执行费6485.16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权利已得到实现。本案执行完毕,解除本案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 若对执行完毕的执行行为不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未收到本告知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院作出执行完毕的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