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锐坤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保靖县盈晖钢化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锐坤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3125执523号
申请执行人保靖县盈晖钢化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锐坤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湘3125民初76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杨彩珍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 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