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宏开电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新疆宏开电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新3224执108号
新疆宏开电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新疆宏开电子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2017)新3224民初542民事判决书,立案时间2019年2月13日,申请执行标的23412元,经本院执行,该案已执行到位23412元。(2017)新3224民初542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赔偿责任,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已结。
特此通知。
洛浦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