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翊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7)赣0313执35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省天翊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日对被执行人江西省天翊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2009000431号的土地及房屋予以冻结过户手续。后经本院查实,涉案土地及房屋已经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拍卖,并由案外人萍乡市湘通投资有限公司依法买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4日下达执行裁定,确认本案涉案土地及房屋产权由买受人萍乡市湘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江西省天翊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不动产权证号为2009000431号的土地及房屋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页无主文)
审判员*征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