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雪龙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雪龙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冀1121执保60号
申请人:河北雪龙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辛集市田家庄乡****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1689292540C。
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河北宇拓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与维明南大街交口南行2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4MA08CF596Y。
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河北雪龙建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宇拓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2020)冀1121民初187号民事裁定书2020年1月22日经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将河北于拓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光明支行账户04×××18存款冻结500000元,已冻结150145.3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南大街支行账户15×××67存款冻结885000元,已冻结86299.09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光明支行账户04×××18存款冻结300000元,已冻结300000元。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2020)冀1121民初187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