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新疆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新疆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红革幕墙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新0106执143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中建新疆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1029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梓宸,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河南红革幕墙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住所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路666号***。 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建新疆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红革幕墙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4月19日向本院递交撤回申请书,要求撤回对本案的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新0106执143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雷  俊 审判员 王 在 江 审判员 徐  凤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