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洁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

***技(深圳)有限公司、中洁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粤0306民初37381号 原告:***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洞黄浦路46号厂房七栋101、102、1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RRMMXH。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中洁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临潼区渭水五路北测双创科技园2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5750218164M。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洁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诉,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所作的处分,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技(深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259元,由原告***技(深圳)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陈    茜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书记员 ***(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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