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某某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122执515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杭州永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执行。经执行,该案现已执行完毕,本院将终结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程序,解除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限制、财产查封等在内的所有限制措施及强制措施,同时本院将对(2021)浙0122执515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予以报结,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