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美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江阴市吉美特五金机电有限公司、江阴市美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281财保22号
申请人:江阴市吉美特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1MQCRR6Y,住所地江阴市华士镇澄鹿路132号。
被申请人:江阴市美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274085683,住所地江阴市华士镇龙山路4号。
被申请人:南通利凯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MA1XPCKQ8Y,住所地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光华大厦A座501室。
被申请人:苏州汇道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2Y1F308,住所地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浦南路太浦河桥南。
被申请人:常州诺涛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MA211JD36R,住所地常州市钟楼区宝龙城市广场3幢2211室。
被申请人: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LUTD34,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901弄98号3层Y区346室。
申请人江阴市吉美特五金机电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阴市美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利凯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汇道贸易有限公司、常州诺涛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江阴市吉美特五金机电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人江阴市美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利凯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汇道贸易有限公司、常州诺涛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10000元的资产,并提供了相应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江阴市吉美特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江阴市美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利凯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汇道贸易有限公司、常州诺涛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100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江阴市吉美特五金机电有限公司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审判员  汪雄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