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蝎建筑装备有限公司

**、***等运输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7101执保10号
武汉天蝎建筑装备有限公司
浚县中通运输有限公司、**、***、耿玲朝:
原告武汉天蝎建筑装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浚县中通运输有限公司、**、***、耿玲朝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武汉天蝎建筑装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浚县中通运输有限公司、**、***、耿玲朝价值330000元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我院于2021年6月16日作出(2021)鄂7101民初13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并于2021年6月23日立案执行。根据原告提供的两条财产线索,本院依法保全了武汉天蝎建筑装备有限公司和**名下各一个银行账号。本案保全行为已实施完毕,依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建新路邮编:430063
承办人:胡珂书记员:许天恒联系电话:0278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