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蝎建筑装备有限公司

武汉天蝎建筑装备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7101执保18号
武汉天蝎建筑装备有限公司
浚县中通运输有限公司、徐亮、陈自锋、耿玲朝:
我院曾于2021年6月16日作出(2021)鄂7101民初13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浚县中通运输有限公司、徐亮、陈自锋、耿玲朝名下银行账户限额人民币330000元。现因本院已作出(2021)鄂7101民初13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上述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本院现已对被保全的浚县中通运输有限公司、徐亮名下各一个银行账号解除完毕,依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本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建新路邮编:4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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