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云0128民初2113号
原告***,男,汉族,1989年8月31日生,住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
委托代理人杨金权,云南精群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云南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0594965651。
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银海樱花语AI地块D栋604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刑某某,男,汉族,1982年4月20日生,住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本院2019年10月23日受理原告***诉被告云南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刑某某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后,原告***不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