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0402执1013号
四川万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申请执行四川万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诉讼费)7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四川万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73元。至此,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申请执行的(2016)川0402民初68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余斌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