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华益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市百信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481执169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住所地:**市府前东路茂源大桥东首远航国际水晶城43号楼6-9号。
负责人:王毅,行长。
被执行人**市百信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住所地:**市鲍沟镇圈里村。
法定代表人:肖荣庆,总经理。
被执行人**英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市经济开发区益康大道633号。
法定代表人:颜搏,总经理。
被执行人**市华益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市鲍沟镇鲍沟西村。
法定代表人:闵庆河,总经理。
被执行人肖荣庆,男,1975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市。
被执行人宋晶晶,女,1986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市大同天下G区。
被执行人颜搏,男,1987年4月15日出生,汉族,住**市。
被执行人王文君,女,1988年12月2日出生,汉族,住**市。
被执行人王祥宇,男,1990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市。
被执行人**,女,1975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市。
被执行人闵庆河,男,1967年3月21日出生,汉族,住**市。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市人民法院(2018)鲁0481民初458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6月6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市百信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所有的27kg铂金锅、5.4kg铂金锅各一个;3kg铂金材料、0.5kg铂金材料、0.5kg铂金材料各一个;150R-2型号捻线机4台。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柏孝海
审判员  王志峰
审判员  马 杰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  王维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