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大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共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武汉地大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12民初46810号 原告:重庆***共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100号地块标准厂房2号楼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5ULTRD50。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地大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41号现代·国际设计城一期2栋5-6层(自贸区武汉片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519753738。 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共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地大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共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共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共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后收取525元,由原告重庆***共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刘      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 书记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