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重庆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04民初4884号之二
原告:**,男,1976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彭水县。
被告:***,男,1957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大渡口区。
被告:重庆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永川区望城北路3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2037928966。
法定代表人:许后荣。
原告**诉被告***、重庆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6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5474元,由**负担。
审判员 谭 娜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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