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郦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四川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602执1738号

申请人:**,男,生于1978年12月8日,汉族,住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

被执行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88号1栋1单元31层3122号。

法定代表人:梁林芳。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2020)川1602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本院(2020)川1602执1738号案件就此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钟 超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粟宇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