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矿钢铁天津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2执4048号
申请执行人:五矿钢铁天津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20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晓亮,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上海街5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利,职务执行董事。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五矿钢铁天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21)津0112民初139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张勇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张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