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南京润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111执2794号
***:
***、南京润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南京润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已将执行款136619.41元全部给付于申请执行人***,需被执行人承担的执行费1900元也已缴纳。至此,***申请执行的(2019)苏0111执2794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