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大连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甘1022执1120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6年03月17日出生,河南省睢县人。 被执行人:大连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5年10月25日出生,内蒙古赤峰市翁***海拉苏镇呼勒塔拉嘎查一组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大连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还款协议,进行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甘1022执112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杨 奎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